黑龙江省鹤岗市三家企业成功申请使用“绥滨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时间:2024-11-07 08:54:30 来源:中宇恒泰
黑龙江省鹤岗市三家企业成功申请使用“绥滨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近日,鹤岗市三家企业成功申请使用“绥滨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截至目前,鹤岗市已有8家企业使用“绥滨大米”标识。“绥滨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高频使用拓展了“绥滨大米”销售渠道,打响了地方特色农业品牌,发展了地方经济特色产业。
“绥滨大米”于2013年获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产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绥滨县,绥滨县具有气候条件适宜、水资源丰富、生产技术水平高、绿色种植面积大等优势,生产的稻米无污染、品质好、口感佳,2019年绥滨县正式命名为“中国生态稻米之乡”,“绥滨大米”地标品牌得到了充分认可。
为擦亮“绥滨大米”这块“金字招牌”,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地理标志的保护培育工作,加强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三季度,我局指导绥滨县开展“绥滨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黑龙江雪人龙米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中粮贸易(绥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绥滨县鑫源水稻专业合作社三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单位进行抽查工作,检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我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保护力度,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保护工作,加大力度开展地理标志品牌宣传推广,提高品牌影响力,助力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势,大力助推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区域品牌,促进“绥滨大米”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